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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南大学关于加强教师教学发展工作的意见》等3项规章制度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4-06 10:02

江南大学校长办公室文件

 

江大校办〔2016〕43号

  

关于印发《江南大学关于加强教师教学发展

工作的意见》等3项规章制度的通知

 

各学院(单位)、各部门:

    《江南大学关于加强教师教学发展工作的意见》、《江南大学“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计划”实施办法》及《江南大学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等3项规章制度经学校教学指导专门委员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请遵照执行。

 

 

                         校长办公室

                          2016年12月7日

 

 

附件1:

江南大学关于加强

教师教学发展工作的意见

 

为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教育部关于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高〔20162号)、《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苏教高〔201414号)和《江南大学关于全面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江大校办〔201221号),现就加强教师教学发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教师教学发展的规划、培训、评价与服务体系,弘扬先进教学学术理念和育人文化,形成有序开展教师培训、教学改革、研究交流、咨询服务的长效机制,为教师发展提供专业化的指导、服务与支持,促进教师教学能力和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努力推进特色鲜明的研究型大学建设和世界一流的学科建设。

二、主要任务

(一)以教学研究项目为依托,推动教师教学改革

加强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做好国家、省、学会和校级等各类课题的组织申报、过程管理、结题鉴定等各项工作。深入实施“教师卓越工程”项目,鼓励并支持教师围绕教育教学、人才培养、教师发展等问题,广泛开展理论和实践研究,营造重视教学、研究教学的氛围。

(二)以教学能力提升为目标,组织教师培训研讨

组织新进教师参与入职培训,通过开展“微格教坛”、“入职教坛”等形式多样的教学训练和活动,促进新任教师尽快转变角色,适应岗位需求。以培养骨干教师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至善教学骨干教师研修计划”,造就一支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教师中坚力量。面向学校全体教师,开展“卓越讲坛”、“精品展坛”、“教学沙龙”、“教学工作坊”等系列培训提升活动,促进教师教学理念的更新和教学水平的提升。

(三)以教学问题解决为切口,开展教学诊断咨询

充分发挥“至善教学工作站”作用,根据教师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合作研修和咨询服务,帮助总结教学经验、突破教学瓶颈。组织实施“潜能教师教学提升计划”,通过课堂评价、教学咨询、教学调查等方式进行跟踪指导,激发潜能教师的教学追求,不断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开展教学理论、教学研究、教学方法、现代教育技术和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咨询活动,满足学校特色化人才培养和教师个性化专业发展需要。

(四)以教学评估实施为重点,提供教学质量保障

加快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建立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和专业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组织开展包括专业评估、课程评估、实践教学评估等在内的教学评估,探索推进社会第三方评估和国际评估。建立教师教学质量考核与评价数据库,加强对教师的师德修养、业务水平、教学能力、教学效果等的考核、检查和评估,高度重视学生评教和结果反馈工作,确保教学改革卓有成效、教学质量不断提升。

(五)以教学示范引领为抓手,搭建教学交流平台

积极组织、承办国内外教师教学发展交流合作活动,推进教学经验分享和教学改革创新。积极拓展外部联络,参与国内外教师教学发展重大主题会议,学习先进教育教学理念,融入现代化教育进程。进一步完善“卓越教学智库”,发挥本校优秀教师的教学引领作用。充分利用网络平台,集成校内外优质课程,形成数字化教学资源共建共享机制。

(六)以教学制度建设为基础,构建教学卓越文化

建立完善包括课题管理、教师培训、教学评估、资源建设等系列政策方案,为教师教学发展提供行动指南。完善教学激励体系,组织优秀教学奖评选、青年教师教学会讲、微课教学比赛等活动,激发教师教学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编撰教师教学案例、教学项目研究成果、入职教师文萃等,弘扬先进教学文化。

三、组织保障

各学院要加快建立由院长任主任、教学副院长任副主任、人员队伍不少于5人的教师卓越分中心(简称“分中心”),负责开展本学院教师教学发展系列工作:一是制定分中心教师教学发展年度工作计划;二是积极组织教师参加教学评估与教师卓越中心组织的各项活动;三是组织本学院教师开展教学理论学习、课程教学研讨、教学经验交流、教学改革研究等活动,并加强和教学评估与教师卓越中心的信息沟通交流,推动活动宣传和经验分享;四是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反映分中心各项活动对学院教师教学水平提高所发挥的作用,以及对学生学习效果产生的影响。为使分中心工作顺利开展,学校按年度拨付分中心相应发展经费。

 

 

 

 

 

 

 

 

 

 

 

 

 

 

 

 

附件2:

 

江南大学“教师教学能力

提升计划”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江南大学关于全面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江大校办〔201221号)、《江南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与评价办法》(江大校办〔201620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教师培养,全面提高教师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特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学校人才强校发展方略为指导,紧紧围绕学校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目标,构建包括入职教师、骨干教师、潜能教师等在内的全方位、多层次的人才队伍培养和支持体系,培养一批能胜任教学、有发展前景的青年教学骨干,造就一支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教师中坚力量,为提高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和办学能力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

二、主要工作

(一)入职教师培养

对未获得高校教师资格证的入职教师,开展1年时间的培养和指导,使其能够适应高等学校的教学要求,达到教学合格的水平,并能够独立承担教学工作。

1. 培养内容。(1)师德师风培训。通过培训和优秀师德典型宣传,增强入职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引导教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自身修养,弘扬高尚师德。(2)教育理论培训。培训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等教育理论内容,提高入职教师的教育理论水平。(3)教学能力提升。通过教学设计、教学展示、专家评价、同行互评、教学反思等环节,提高入职教师的教学实践能力。(4)教学研究能力。引导入职教师申请各类教学研究项目,在教学实践的基础上,提高教学研究水平和创新能力。(5)教育技术应用。举办多媒体技术、课件制作技术等方面的培训,帮助入职教师提高现代教育技术应用的能力。(6)教师职业规划。开办入职专题讲座,组织教学学术培训,介绍校史校情及规章制度,帮助入职教师做好职业发展规划。

2. 培养方式。(1)通识培养。一是岗前培训,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入职教师集中参加由教学评估与教师卓越中心统一组织的教育理论培训。二是专题讲座,教学评估与教师卓越中心聘请国内外专家开设教育教学专题讲座,促进入职教师的专业发展。三是网络培训,通过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平台和移动学习平台对入职教师进行培训,拓展入职教师的教学视野。(2)个性化培养。一是导师引领,实施入职教师导师制,为入职教师配备教学经验丰富的指导教师,协同做好制定培养计划、安排听课、开展相关教学研究活动、总结培养情况等各项工作,对于考核合格的导师,学校每年核算30个教学工作量。二是微格教坛,提供个性化的教学指导服务,满足入职教师的教学发展需求。三是入职教坛,邀请专家对有教学任务的入职教师随堂听课,现场点评、反馈与交流,提升入职教师的课堂教学能力。四是合作研修,依托“至善教学工作站”,针对入职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邀请专家进行教学会诊,提供教学咨询服务。

3. 考核要求。(1)参加微格教坛、入职教坛训练情况。(2)参加卓越讲坛、精品展坛、教学沙龙、教学工作坊等活动情况。(3)提交入职培训感悟、课程教学反思、教学资源“学习包”学习心得等。(4)完成考勤的有关规定。

4. 考核结果。入职教师考核合格,即可获得《江南大学入职教师培训结业证书》。考核不合格者,须参加下一年度的考核与培训。入职教师的培训考核结果将在学校网站公布。

(二)骨干教师研修

实施“至善教学骨干教师研修计划”,打造一支精于教学的骨干教师队伍。

1. 申报条件。(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爱岗敬业,身心健康。(2)年龄45岁以下,从事教学工作3年及以上,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能力较强、教学效果较好,承担过主干课程讲授任务。(3)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

2. 研修方式。每年选派50名教师组成高级研修班,赴国内知名高校进行集中研修,研修时间为5-7天。在此基础上,尝试分专题、分学科的分类研修方式。

3. 组织程序。(1)个人向学院提交《江南大学“至善教学骨干教师研修计划”申请表》。(2)学院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后确定推荐人选。(3)学校综合评议,择优确定研修人员名单。(4)校外研修,参加专题报告、主题研讨、教学观摩等研修活动。

4. 考核要求。(1)结合研修感悟,撰写研修总结。(2)交流研修成果,分享教学经验与方法。(3)开展教学示范,组织教学观摩。

5. 组织保障。教学评估与教师卓越中心负责研修工作的组织、协调以及相关日常工作。学校给予“至善教学骨干教师研修计划”经费支持。

(三)潜能教师帮扶

对于教学质量考核与评价结果在学院位列后2%的任课教师,实施“潜能教师教学提升计划”,以不断提高其教育教学能力,改善教学效果。

1. 组织机构。学校成立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教学评估与教师卓越中心主任、各学院主管教学院长组成的“潜能教师教学提升计划”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学评估与教师卓越中心。

2. 工作安排。(1)聘请教学专家深入课堂,从教学态度、教学设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教学评价等方面对教师的教学进行诊断评价。(2)聘请教学专家为教师提供线上线下咨询服务,帮助破解教学问题、提升教学能力。(3)通过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问卷调查、查阅相关材料等方式了解教师教学情况。(4)根据以上工作情况,形成教学改进意见,由教学评估与教师卓越中心反馈至教师本人。

三、其他

本办法自2017年起施行,由教学评估与教师卓越中心负责解释。

 

 

 

 

 

 

 

 

 

校长办公室                              2016年12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