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规则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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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材料、消耗品管理办法

作者: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2012-07-13 00:00

材料、消耗品也是实验室物资管理工作不可分割的部分。为加强我院材料、消耗品的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精神和我校低值财产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1、实验室的所有实验材料和低值消耗品全部由各实验室负责人具体管理。

2、各实验室负责人要根据教学计划与库存情况做好材料和低值消耗品的购置计划,及时采购,以保证满足实验教学的需求。

3、材料和低值消耗品购置后由两人以上验收,再由实验室主任审定批准后给予报销。

4、各实验室要建立实验材料和低值消耗品帐,要做到账物相符。

5、实验室负责人要熟悉易燃、易爆、剧毒及其它危险物品的保管知识。危险物品的保管应按照有关学校存储管理的规定设立专库,单独存放。并应经常检查。危险品的空容器、废原料、废溶液、废渣应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妥善处理,严禁随意抛洒。

6、有毒有害药品的使用与管理要严格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

7、低值消耗品的报损、报废,原则上要求各实验室提出申请,注明报废理由,由实验室主任审批认可。

8、由于玩忽职守,保管不力而造成材料、低值消耗品、工具等的损坏或丢失,除批评教育外,由当事人按实际价格的20%—70%负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