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2015年江南大学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6-03 00:00
关于组织2015年江南大学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江南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江大校办201122号)文件精神,学校将组织2015年江南大学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各学院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1。
二、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要求
1.选题科学,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与教学要求;
2.能够较好地体现本专业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综合应用;
3.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独到见解,或具有一定的实用(参考)价值;
4.参评校优的毕业设计(论文)的总文字复制比原则上不得大于15%,且核心内容无重复。
三、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要求
1.积极承担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任务,在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中认真负责,严格按照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
2.积极配合学院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前期准备、中期检查和答辩总结等工作;
3.主动积极地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并能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完成质量,能根据学生的不同特点因材施教,方法得当,效果较好;
4.近两年指导的毕业设计(论文)的各项材料符合规范性要求;
5.所指导的毕业设计(论文)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学术水平或实用(参考)价值,近两年指导的毕业设计(论文)中至少有一篇被评为优秀。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应按照《关于启用“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的通知》和《关于使用“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的说明》要求做好参评校级优秀设计(论文)的相关文本材料的检测工作,同时应严格审查各项申报材料以确保评选质量。
各学院应在推荐评选前在本学院内部公布具体推荐评选方案,在上报推荐评选结果前应在本学院内部公示。
五、申报材料
1.2015年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2)
2.2015年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申报表(附件3)
3.2015年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汇总表(附件4)
4.推荐的毕业设计(论文)电子文档,包括毕业设计(论文)及相关资料(含选题表、开题报告书、译文、原文等)

以上申报材料中《2015年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2)、《2015年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申报表》(附件3)和《2015年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汇总表》(附件4)应于2015年6月17日(星期三)16:00前将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稿一式一份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同时将以上所有申报材料的电子稿打包发至邮箱:sjk@jiangnan.edu.cn。学校将发文公布本年度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评选结果。

联系人:卫建金 肖旭峰 电话:85913561

附件:
1.2015年江南大学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15年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汇总表
3.2015年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申报表
4.2015年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汇总表
 

 
教务处
2015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