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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教师参加“国家公派留学英语培训班”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5-03 08:29

为加快学校师资国际化进程,提高教师外语水平,学校决定继续利用假期和周末等业余时间,与上海外国语大学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以下简称“上外培训部”)合作开设第六期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英语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班性质

根据学校与上外培训部的协议,同意在我校开设“教育部公派留学人员外语培训班”。培训班分为暑期集中培训和秋季周末培训两个阶段,收费标准按照上外培训部要求收取,凡期末结业考试通过者颁发与教育部全日制公派生相同的结业证书和成绩单,并向所在单位提供学员成绩表。

二、培训地点和时间

暑期集中培训:2017年7月-8月,每周36个课时,共计180课时,地点:上外培训部。

秋季周末培训班:2017年9月-2016年12月,每周8课时,共计120课时,地点:江南大学。

三、报名范围及流程

范围:根据江大校办[2015]11号文的要求,申报对象须为专任教师或专职科研人员,申报基本要求为:

1、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且在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两年以上;

2、具有博士学位(不含聘用协议期内需晋升副教授职称的人员)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人员。正在攻读博士学位、刚进修回校工作者不得申请;

3、近5年来,未接受过学校资助(指学校承担过往返国际旅费、在外期间研修费(学费)或奖学金生活费)或国家公费资助海外研修。

另根据上外培训部要求,上外培训部将组织外语水平摸底测试,通过者方可参加培训。

流程:

1、提交《教师参加外语培训班申请表》(见附件),由所在单位签署同意意见后报学校人事处;

2、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通过且通过上外测试的人员,方可进行培训。

四、教学管理

根据报名人数编班(一般25人左右),设班长、副班长各1名,班主任老师1名,负责学员日常教学管理工作和沟通协调工作。具体事项由外国语学院负责,学员在学习期间应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五、培训费用及报销

根据我校与上外培训部的培训协议,暑期集中培训的培训费由上外培训部收取并开具相应票据,计5700元/人。秋季周末培训班费用由学校承担。培训结束后,参加培训并取得合格证的教师可持有关票据到人事处一次性报销5700元/人的培训费,同时人事处承担不超过2000元/人的住宿费(暑期集中培训部分)。每位教师只可享受一次报销政策。如果参加考试但未能取得合格证书或者因为其他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学校不予报销培训费及住宿费。

六、报名截止时间及其他

根据我校与上外培训部的协议要求,如经审核、测试后的人数不满25人,则不开班。

各单位应及时通知本单位教师,有报名意向的老师请及时填报。请各单位将《申请表》以及《汇总表》的纸质版于5月22日前交到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A225),同时将汇总表的电子稿发送到szk307@jiangnan.edu.cn。具体培训及费用交纳可以联系外国语学院陈洁老师,联系电话:13511654091

人 事 处

2017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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