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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18年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2017-12-26 10:16

各学院(单位)、各部门:

为了做好2018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加强职称申报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公正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校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相应的专业技术系列可以申报教师、研究、实验、工程、教育管理研究、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图书资料、档案等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及卫生、会计、审计、出版等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文件依据

(一)教师及研究系列根据《江南大学教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例》(江大校办〔2015〕40号,见附件3-1)申报;

(二)绿色通道参评人员可根据《绿色通道申报办法》(〔2017〕59号纪要,见附件3-2)申报(本纪要与江大校办〔2015〕40号文2018年并行使用);

(三)实验、工程系列可根据《江南大学实验、工程系列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办法》(江大校办〔2017〕68号,见附件3-3)申报(本办法与江大校办〔2010〕37号文2018年、2019年并行使用);

(四)其他系列根据《江南大学专任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办法》(江大校办〔2010〕37号,见附件3-4)申报。

三、各学科限额评审指标

高级职称限额评审指标为不超过各学科符合相应申报条件人数的80%(去零取整,不足1个按1个计),该指标为各学科组评审后提交校评审委员会的上限名额。申报绿色通道者不占该指标。对于各学科组提交校评审委员会评审的指标外人员,通过率不超过50%。

四、组织实施

(一)个人申报2018.1.2前完成)

1.填报要求

申报者根据个人情况选择填写《江南大学晋升职称申请表》(含教学简表、科研简表、科研开发项目及经费完成情况表,见附件1-1,以下简称《申请表》);申报绿色通道者还需填写《绿色通道申请表》,见附件1-2)交所在单位审核。请注意:必须使用本次通知的附件表格!表格填写不完整、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

申报者应对照职称条例,确保所填各项内容均真实、无误、有效,仅将符合申报条件的成果填写在相应表格内,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成果请勿填报!

2.时间要求

所有成果及相关材料均截至20171231

3.业绩要求

申报者需严格按照申请表要求进行填报,并附填报内容的佐证材料(申报者需提供有关奖励证书复印件、科研项目合同及经费批准有关复印件、授权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等相关佐证材料。教师教学质量的考核结果由教学评估与教师卓越中心提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人员的教学质量考核结果由马克思主义学院提供)。内容填写完毕,将个人填报表与佐证材料提交所在单位相关审核人审核,所在单位审核人全部审核完毕后,交所在单位人事秘书。

4.论文要求

根据省教育厅苏教人〔2009〕11号文件要求,申报者须将个人填报的论文在“中国期刊网(中国知网)”上进行查询,并提交每篇论文查询目录及论文查询页纸质版,请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作为申报材料上报。

5.档案要求

根据《江南大学科技档案管理补充规定》(江大校办〔2004〕54号),申报高级职称者“提交的科研成果、科技专著、学术论文、获奖证书等材料必须有档案馆印章和档案号标志,否则人事部门将不予认可”。申报者应及时与档案馆联系办理有关手续。

6.其他

凡实行“考评结合”的专业(审计、会计、卫生、出版、档案等),必须考试合格,并附考试合格证书,方可申报评聘。

(二)所在单位审核报送

1.各单位(学院、机关部门和直属单位(以党委〔党总支〕为单位))需成立“职称材料审核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学院工作组原则上由人事秘书、教学秘书、科研秘书、研究生秘书等相关人员组成,由一名副处级及以上领导担任工作组组长,机关部门和直属单位工作组参照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组成,并填写《职称材料审核工作组人员汇总表》(见附件4)并报送至师资科。(2017.12.28前完成)。

2.各单位认真审核申报人员所交材料,特别应注重审核申报人员是否完成教学工作量、是否具备规定的学历和资历、是否符合破格晋升条件等。工作组对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逐项审核,层层把关,杜绝弄虚作假。审核材料时,必须由审核者在文章、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上签字、注明审核日期,原件经审核后即可退还本人(需保留复印件)。

3.申报者所在单位将申报者材料及佐证材料,统一送各职能部门完成各项审核(2018.1.17前完成)。

4.所在单位申报者《申请表》,《绿色通道申请表》,《2018申报职称人员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论文检索报告等全部相关材料复印件交到师资科(2018.1.24前完成)。

5.申报者所在单位将各系列评审表及同行专家鉴定材料(表格另行下发)及其他材料(如论文原件等)按要求整理好报送至师资科(2018.3.5前完成)。

特别说明:申报者凡出现《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见附件3-5)文件中有关违反师德行为情形的,一律不得推荐,否则将追究推荐单位责任。

(三)公开述职,民意测评(2018.3.26前完成

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开展民意测评。申报者在本部门公开述职,将本人思想政治表现、教学科研业绩及工作量、教学材料等方面作汇报、展示。“双肩挑”人员按申报学科参加学院民意测评。参加民意测评的人数不得少于15人(少于15人的部门需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参加),且同意人数在半数以上方可申报。

(四)学科评议组评审(预计在2018.4进行

学校根据申报情况组建学科评议组,学科评议组负责对各单位推荐上报材料进行评审或审核。通过无记名投票提出申报人选是否具备担任相应职务任职资格的意见。学科评议组在评议过程中,对晋升高级职务的人员进行面试答辩,全面了解申报人员的知识层面、研究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学科建设与专业发展的思路等综合素质和综合能力,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科学的评价。

(五)学校评审、审核推荐(预计在2018.5进行

学校对各系列学科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对没有评审权的各系列学科由学校进行审核、推荐,通过者报上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

附件:1.江南大学晋升职称申请表

      2.申报职称人员情况汇总表

      3.文件依据

      4.职称材料审核工作组人员汇总表

人 事 处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