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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2020-05-14浏览次数: 次 来源:   编辑: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

根据《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江南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考生参加复试的条件

考生必须达到我院相关专业的复试分数线方能参加该专业的复试。

二、复试工作要求

(一)复试时间:5月22-23日。

(二)所有考生均须进行复试,复试合格方可拟录取。推免生已完成复试、拟录取,不再参加本次复试。

(三)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为1:1.2-1:1.5。

(四)复试采用远程在线的方式进行。各复试小组集中在同一地点,考生异地(严禁在培训机构)以网络视频方式参加复试。

(五)考生按照《江南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远程复试考生须知》中的要求准备复试设备、交纳复试费、提交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学院严格审查考生的复试资格,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

(六)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每个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的硕士生导师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无规避关系亲属报考的教师组成(规避关系亲属:夫妻、直系亲属、三代内旁系血亲和姻亲),其中至少含1名外语水平较好的教师。

(七)学院负责复试小组成员的遴选、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复试小组成员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规范其工作行为。

(八)在复试前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数字型),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统一。

(九)复试过程中应规范操作,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做好试题保密(包括命题、阅卷、核分、登分等)、随机抽题、随机分组、复试记录等工作,保证复试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

(十)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对考生提出的质疑进行必要的解释。

三、复试内容

请按照《江南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远程复试考生须知》准备复试环境。

https://yz.jiangnan.edu.cn/info/1012/2696.htm

(一)专业课考核:考核内容为《江南大学2020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目录》中复试科目的相关知识,考核方式为在线面试,满分100分。

考试采用在线提问形式,主要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考试时间5-8分钟,专业课测试为合格性测试,不计入总成绩。

(二)综合面试:综合面试满分150分,主要考核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专业知识结构、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约15-25分钟。面试成绩=面试教师成绩之和/面试教师人数。

1、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大学阶段的学习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含学术道德);本学科(领域)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人文素质、表达、礼仪等,满分20分。

2、外语能力:主要考察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满分30分。

3、专业知识和能力:满分100分。

对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的两种学位研究生侧重有所区分:

学术学位:全面考核考生对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进行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和前沿知识的了解;科研创新精神与能力,以及其在本专业的发展潜力。

专业学位:侧重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三)体检:体检工作在入学后进行,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考生在日常体检中有异常情况的,需在复试前提前与学院联系,不得故意隐瞒,否则开学后因体检不合格而产生无法取得学籍的后果自负。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其中纺织化学与染整(学术学位)、服装设计与工程(学术学位)、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纺织化学与染整、服装设计与工程方向)考生要求不存在色弱与色盲,纺织工程(学硕)、材料与化工(纺织工程方向)要求不存在色盲。

(四)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四、调剂

遵循“统筹兼顾、合理调节、积极引导、以人为本”的原则。

(一)调剂考生的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调入考生成绩必须达到国家及专业的复试分数线,满足教育部调剂基本条件,择优选择。

2.调入仅限于本科生。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

(二)调剂程序

1.考生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2.学院审核考生材料后,决定是否通知其参加复试。

3.复试合格后,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对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并通知考生网上确认。一经双方确认,不得取消。

五、复试成绩、拟录取

(一)考生总成绩:

1.总成绩计算方式

①复试专业课成绩满分100分,不计入总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②面试成绩低于90分者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③总成绩=初试成绩×70%+综合面试成绩;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合格考生的拟录取程序:

1.各专业分别按考生总成绩排序,按成绩高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2.复试完毕后,学院及时将复试结果及是否拟录取通知考生本人。

3.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完成待录取确认。

4.新生入学后参加入学体检,学院对考生进行严格的入学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取得学籍。

六、复议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本学院考生复试结果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质疑进行核实并解释。

本细则适用于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由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年5月14日